很有趣的文章,而且是 Blogger 官方的說明文件裡面(其他人投稿的作品)。我還沒有跟我爸媽說我有個 Blog,而且他們應該暫時也還沒有能力自行發現我的 Blog :P,不過人總要未雨綢繆一下,拿來當參考還不錯。
不過,想一想,以美國人這麼愛打官司的習性,不知道會不會有父母告發這篇文章"妨礙管教子女"呢?
Single Life.
很有趣的文章,而且是 Blogger 官方的說明文件裡面(其他人投稿的作品)。我還沒有跟我爸媽說我有個 Blog,而且他們應該暫時也還沒有能力自行發現我的 Blog :P,不過人總要未雨綢繆一下,拿來當參考還不錯。
不過,想一想,以美國人這麼愛打官司的習性,不知道會不會有父母告發這篇文章"妨礙管教子女"呢?
Posted by Robin at 4/14/2006 09:36:00 PM
Labels: blogger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